64個藥品品規納入這個市的重點監控目錄
來源:藥源網 更新時間:2018/8/14安徽省銅陵市發布市縣級、基層醫療機構重點監控藥品目錄,對連續3個月進入醫療機構銷售前10位、且用藥不適宜率超過10%的重點監控藥品等,應采取約談、價格談判、限制使用等措施。 對出現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應限制其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后,仍連續2次以上出現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處方權。
昨日(8月13日),安徽省銅陵市發布通知,依據該市在安徽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監測數據,公布了2018年該市重點藥品監控目錄,并作出了以下要求。
通知要求,各公立醫療機構要依托安徽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建立重點監控目錄藥品監測分析制度。連續性監測藥品采購使用情況,對藥品采購使用異常變化的藥品,及時發布監測信息,強化采購使用預警,促進規范合理用藥。
自本通知印發后一個月內,各縣區、各單位依據本次公布的重點藥品監控目錄,梳理分析2018年上半年藥品采購使用情況,對監控目錄內藥品采購金額占本地區、本單位總采購金額排名靠前的醫療機構及處方醫師等信息,實行采購使用異常預警通報。
對連續3個月進入醫療機構銷售前10位、且用藥不適宜率超過10%的重點監控藥品等,應采取約談、價格談判、限制使用等措施。
通知明確,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是重點藥品監控預警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加強重點監控藥品預警管理,每月對重點監控藥品及采購量大的藥品開展專項處方點評,按用藥量排序通報不合理用藥的醫師,對不合理用藥的處方醫生進行公示、約談、通報批評,處方點評結果報主管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要將重點監控藥品處方點評結果納入對臨床科室及醫師的績效考核,與醫師定期考核、職稱評審、評選評優、績效獎金等掛鉤。對不合理用藥的科室和人員,由醫療機構扣減其績效獎金。
對出現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應限制其處方權;限制處方權后,仍連續2次以上出現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處方權。
依托市藥事管理質控中心,市衛生計生委部門將每季度對重點監控藥品及本地區采購量大的藥品組織開展第三方處方點評,并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及個人予以通報。
對連續兩次被通報約談的單位及醫務人員,由具有管理權限的部門對單位負責人給予行政處理,對醫務人員職稱評審按照處分規定的影響期延緩申報。
通知還明確,重點藥品監控目錄實行動態調整,原則上每年組織專家論證調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