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全面停止藥房托管!
來源:藥源網 更新時間:2019/2/12又一省份明確禁止藥房托管。日前,江蘇省衛健委發布《關于全面停止公立醫療機構藥房托管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承包、出租藥房,不得向企業托管藥房或與企業開展類似業務合作;已經實行藥房托管、變相托管的公立醫療機構應立即停止托管、變相托管行為。
江蘇全面停止藥房托管的做法正是為了進一步落實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快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中所要求的:“公立醫院不得承包、出租藥房,不得向營利性企業托管藥房?!睋私?,該《意見》也是國家層面首次明確提出禁止藥房托管。
又一省份禁止藥房托管
按照江蘇要求,將堅持公立醫療機構藥房的公益性。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承包、出租藥房,不得向企業托管藥房或與企業開展類似業務合作;在藥房供應鏈優化過程中,要依法依規開展藥品供應延伸服務合作,不得以藥品供應延伸服務方式變相托管藥房,切實切斷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與企業的利益關系,確保公立醫療機構對藥房人、財、物的經營自主權和管理權。
對于已經實行藥房托管、變相托管的公立醫療機構,江蘇表示應立即停止托管、變相托管行為,并妥善做好停止托管后的藥品供應保障銜接工作。同時,要求各設區市針對公立醫療機構藥房托管情況開展專項排查,并將排查情況報至省衛健委醫政醫管處。
伴隨著醫藥分開推進,藥房托管曾經一度受到追捧。尤其在醫院執行零差率后,沒有了藥品加成,醫院收益減少,藥房從利潤來源變成成本支出,剝離藥房成為了醫院所需。對此,一些醫院或明或暗地將藥房對外承包、出租,或交予企業托管,并按照藥房的銷售金額分成,變相獲取利益。
近年來,在各地開展類似于藥房托管的模式呈現愈演愈烈態勢,反對的呼聲也越來越強烈。在業界看來,藥房托管有悖于推行“醫藥分開”的初衷,一些藥房托管模式還涉嫌壟斷經營,沒有切斷醫院、醫生和藥品之間的利益鏈。
隨著一些問題的曝出,藥房托管陸續被一些省市叫停,山東、青海、上海、湖北、廣東等省市均作出了不同程度的規定,不允許對公立醫院進行藥房托管。
2018年11月26日,國家層面正式宣告禁止藥房托管。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關于加快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要求公立醫院不得承包、出租藥房,不得向營利性企業托管藥房。
不久前,北京市衛健委轉發該《意見》,明確禁止藥房托管。相信在北京、江蘇之后,禁止藥房托管將迅速在全國鋪開。
合理用藥是今后主旋律
值得關注的是,在禁止藥房托管的同時,藥學服務能力的進一步提升將被列為今后的重要工作,尤其是促進臨床的合理用藥。
按照國家要求,要做好藥事服務,促進臨床合理用藥。加強處方審核和處方點評,鼓勵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托藥事質控中心等組織,開展本區域內、跨醫療機構的處方點評,將點評結果納入對醫療機構的績效考核指標中,并與醫師處方權授予、職稱評定、醫師定期考核和藥師審核處方質量評價掛鉤。同時,加強臨床用藥監測、評價和超常預警,對藥物臨床使用安全性、有效性和經濟性進行監測、分析、評估。對用藥不合理、問題集中或突出的藥品品種,依法依規及時采取措施。
在提升藥學服務能力方面,江蘇也要求轉變藥學服務模式,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開展治療藥物監測、精準藥學個體化治療、多學科診療、合理用藥咨詢等體現專業技術優勢和價值的臨床藥學服務;加強臨床藥師隊伍建設,規范處方審核調劑和點評,做好用藥監測和報告,促進臨床規范合理用藥。
當下,圍繞臨床合理用藥,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的組合拳。2018年底,國家衛健委發布《關于做好輔助用藥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布全國和各省級輔助用藥目錄。
不久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的意見》,使用了合理用藥的相關指標取代了單一使用藥占比進行考核。在合理用藥方面,把點評處方占處方總數比例、抗菌藥物使用強度(DDDs)、門診患者基本藥物處方占比、住院患者基本藥物使用率、基本藥物采購品種數占比、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標藥物使用比例等作為考核內容。
此外,根據近日醫藥圈內流傳的一份《關于征求開展藥品使用監測和臨床綜合評價工作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顯示:國家將對所有公立醫院按要求報告配備品種、生產企業、使用數量、采購價格、供應配送等信息開展全面監測;并在全國各級公立醫院中抽取不少于1500家,在全面監測工作基礎上,對藥品使用與疾病防治、跟蹤隨訪相關聯的具體數據進行重點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