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六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胰島素專項)藥品信息填報工作的通知
來源:陽光醫藥采購網 更新時間:2021/11/5各藥品相關企業: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2號)精神,全面實行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為做好第六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胰島素專項)工作,自2021年11月6日起,聯合采購辦公室開展胰島素專項藥品信息填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藥品要求
屬于本次藥品集中采購范圍(詳見附件)并于2021年11月14日(含)前獲得國內有效注冊批件的上市藥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部門標準,并按有關部門要求生產。
二、企業要求
滿足上述藥品要求的相關企業,包括國內藥品生產企業、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境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境內代理人,在質量標準、生產能力、供應穩定性、企業信用等方面達到本次集中采購要求的,均可參加。
三、填報內容
1、國內藥品生產企業、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境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境內代理人的證明材料(包括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人、授權書等)。
2、符合藥品要求的證明材料(包括藥品注冊批件、補充注冊批件、說明書等)。
3、產能說明等。
四、注意事項
1、填報方式:請滿足填報要求的企業登陸“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pub.smpaa.cn/xxsj/)進行企業信息填報,提交與本次胰島素集中采購相關的資質文件,待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品種信息”和“產能信息”維護。
2、審核通過的藥品信息經企業確認將生成《申報信息一覽表》,作為第六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胰島素專項)的申報依據,請正確填寫相關信息。具體要求以采購文件規定為準。
3、“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綜合服務平臺”于2021年11月24日24時關閉,屆時將不再受理信息維護。
4、聯系方式: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服務時間8:30-11:30, 13:30-16:30,節假日除外)
特此通知。
國家組織藥品聯合采購辦公室
2021年11月5日
附件:藥品填報范圍
原文鏈接:http://www.smpaa.cn/gjsdcg/2021/11/05/10362.shtml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2號)精神,全面實行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為做好第六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胰島素專項)工作,自2021年11月6日起,聯合采購辦公室開展胰島素專項藥品信息填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藥品要求
屬于本次藥品集中采購范圍(詳見附件)并于2021年11月14日(含)前獲得國內有效注冊批件的上市藥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部門標準,并按有關部門要求生產。
二、企業要求
滿足上述藥品要求的相關企業,包括國內藥品生產企業、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境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境內代理人,在質量標準、生產能力、供應穩定性、企業信用等方面達到本次集中采購要求的,均可參加。
三、填報內容
1、國內藥品生產企業、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境外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境內代理人的證明材料(包括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人、授權書等)。
2、符合藥品要求的證明材料(包括藥品注冊批件、補充注冊批件、說明書等)。
3、產能說明等。
四、注意事項
1、填報方式:請滿足填報要求的企業登陸“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pub.smpaa.cn/xxsj/)進行企業信息填報,提交與本次胰島素集中采購相關的資質文件,待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品種信息”和“產能信息”維護。
2、審核通過的藥品信息經企業確認將生成《申報信息一覽表》,作為第六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胰島素專項)的申報依據,請正確填寫相關信息。具體要求以采購文件規定為準。
3、“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綜合服務平臺”于2021年11月24日24時關閉,屆時將不再受理信息維護。
4、聯系方式: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服務時間8:30-11:30, 13:30-16:30,節假日除外)
特此通知。
國家組織藥品聯合采購辦公室
2021年11月5日
附件:藥品填報范圍
原文鏈接:http://www.smpaa.cn/gjsdcg/2021/11/05/103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