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部分新冠治療用藥掛網采購的通知(一)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新冠治療用藥綠色通道直接掛網的工作提示》要求,現將部分新冠治療用藥掛網采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藥品信息于2022年12月21日通過“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向醫療機構推送,2022年12月22日生效議價,按現行有關規定采購。藥品信息公布后,請生產企業及時核對信息,如有疑義及時向市藥事所反饋。
特此通知。
關于公布部分新冠治療用藥掛網采購的通知(二)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新冠治療用藥綠色通道直接掛網的工作提示》要求,現將部分新冠治療用藥掛網采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藥品信息于2022年12月22日通過“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向醫療機構推送,2022年12月23日生效議價,按現行有關規定采購。藥品信息公布后,請生產企業及時核對信息,如有疑義及時向市藥事所反饋。
特此通知。
關于公布部分新冠治療用藥掛網采購的通知(三)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新冠治療用藥綠色通道直接掛網的工作提示》要求,現將部分新冠治療用藥掛網采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藥品信息于2022年12月23日通過“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向醫療機構推送,2022年12月24日生效議價,按現行有關規定采購。藥品信息公布后,請生產企業及時核對信息,如有疑義及時向市藥事所反饋。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新冠治療用藥掛網信息明細表(一)附件:部分新冠治療用藥掛網信息明細表(二)附件:部分新冠治療用藥掛網信息明細表(三)